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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米兰体育官网下载:通过对等关税规范进口 纠正使美国货物贸易逆差长期存在的贸易行为

    来源:米兰体育官网下载    发布时间:2025-05-19 19:47:13

    依据美国宪法和法律赋予我作为总统的权力,包括《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50U.S.C.1701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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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美国宪法和法律赋予我作为总统的权力,包括《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50U.S.C.1701etseq.)、《国家紧急状态法》(50U.S.C.1601etseq.)、经修订的《1974年贸易法》第604条(19U.S.C.2483)以及《美国法典》第3编第301条,

  我,美利坚合众国总统唐纳德・J・特朗普,认定以下潜在情况构成对美国国家安全和经济的异常重大威胁:包括双边贸易关系缺乏对等性、关税税率和非关税壁垒差异悬殊,以及美国贸易伙伴通过压低国内工资和消费的经济政策导致美国年度货物贸易逆差长期存在。这一威胁主要源自美国境外主要贸易伙伴的国内经济政策及全球贸易体系的结构性失衡。我特此就该威胁宣布国家紧急状态。

  2025年1月20日,我签署了《美国优先贸易政策总统备忘录》,指示行政部门调查我国长期存在的巨额年度货物贸易逆差成因,包括该逆差对经济和国家安全的影响与风险,并审查和识别其他几个国家的不公平贸易行为。2025年2月13日,我签署了题为《对等贸易与关税》的总统备忘录,要求进一步审查贸易伙伴的非对等贸易行为,并指出非对等行为与贸易逆差的关系。2025年4月1日,我收到了上述调查的最终结果,并基于该结果于今日采取行动。

  长期存在的巨额美国年度货物贸易逆差已导致我国制造业基础空心化;抑制了国内先进制造业产能的扩大能力;破坏了关键供应链;并使国防工业基础依赖外国对手。该逆差在很大程度上源于双边贸易关系缺乏对等性。具体表现为关税税率差异和非关税壁垒使美国制造商难以在外国市场销售产品;同时,主要贸易伙伴通过压低国内工资和消费、抑制对美国出口需求,同时人为提高其商品在全球市场竞争力的经济政策。这一些状况已引发本行政命令旨在缓解和解决的国家紧急状态。

  自1934年起的数十年间,美国贸易政策始终围绕对等原则制定。国会最初通过双边贸易协定,后在全球贸易体系框架下,指示总统从主要贸易伙伴获取对等关税减让。1934至1945年间,行政部门谈判签署了32项双边对等贸易协定,旨在对等降低关税。1947至1994年间,参与国通过八轮谈判形成了《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及后续七轮关税减让谈判。

  然而,尽管对对等原则作出承诺,美国与贸易伙伴的贸易关系却变得高度失衡,近年来尤为显著。战后国际经济体系基于三个错误假设:其一,若美国引领全球关税和非关税壁垒自由化,其他几个国家将效仿;其二,此类自由化最终将促进经济趋同,并提高美国贸易伙伴的国内消费占比至接近美国水平;其三,美国不会因此累积长期巨额货物贸易逆差。

  这一框架引发的事件、协议和承诺并未实现对等,亦未普遍提高外国经济体相对于美国的国内消费。反之,这些事件导致美国年度货物贸易逆差长期存在,成为全世界贸易体系的特征。

  简而言之,尽管世界贸易组织(WTO)成员同意以最惠国(MFN)待遇约束关税税率,从而向所有WTO成员提供最优关税,但并未同意以相近低水平约束关税或实施对等关税。根据WTO数据,美国简单平均最惠国关税税率为3.3%,属全球最低之一,而巴西(11.2%)、中国(7.5%)、欧盟(5%)、印度(17%)和越南(9.4%)等主要贸易伙伴的简单平均最惠国关税税率则显著更高。

  此外,这些平均最惠国关税税率掩盖了各经济体对特定产品关税税率的巨大差异。例如,美国对进口乘用车(内燃机)征收2.5%的关税,而欧盟(10%)、印度(70%)和中国(15%)对同种类型的产品征收更高关税。对于网络交换机和路由器,美国征收0%关税,但印度(10%)对同种类型的产品征收更高税率。巴西(18%)和印度尼西亚(30%)对乙醇征收的关税高于美国(2.5%)。对于糙米,美国最惠国关税为2.7%(从价税等值),而印度(80%)、马来西亚(40%)和土耳其(平均31%)征收更高税率。苹果可免税进入美国,但土耳其(60.3%)和印度(50%)则不然。

  同样,非关税壁垒也剥夺了美国制造商进入全球市场的对等机会。2025年《全国贸易评估报告:外国贸易壁垒》(NTE)详细列举了各国针对美国出口的大量非关税壁垒。这些壁垒包括进口限制和许可要求;海关障碍和贸易便利化缺陷;技术性贸易壁垒(如不必要限制贸易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或技术法规);未促进安全目标却不必要限制贸易的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专利、版权、商业机密和商标制度不完善及知识产权保护不力;歧视性许可要求或监管标准;跨境数据流动壁垒和影响数字产品贸易的歧视性做法;投资壁垒;补贴;反竞争行为;偏袒国内国有企业的歧视;以及政府未能保护劳工和环境标准、贿赂和腐败。

  此外,非关税壁垒还包括贸易伙伴的国内经济政策和实践,如汇率政策和增值税及其相关市场扭曲,这些政策抑制了国内消费并增加了对美国的出口。这种缺乏对等性体现在美国消费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约68%,而爱尔兰(27%)、新加坡(31%)、中国(39%)、韩国(49%)和德国(50%)等国的消费占比则低得多。

  与此同时,美国解决这些失衡的努力陷入停滞。贸易伙伴多次阻挠多边和诸边解决方案,包括在新的关税谈判回合和规范非关税壁垒的努力中。由于美国经济对进口异常开放,贸易伙伴在双边贸易谈判中基本上没有动力为美国出口提供对等待遇。

  这些结构性不对称导致了长期存在的巨额美国年度货物贸易逆差。即使对美国偶尔享有双边贸易顺差的国家,美国出口面临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累积也可能使顺差小于无壁垒情况下的水平。在当前的经济和地理政治学环境下,允许这些不对称持续存在是不可持续的,因其对美国国内生产产生一定的影响。一个国家的国内生产能力是其国家安全和经济安全的基石。

  无论是我2017年的首届政府,还是2022年的拜登政府,均认识到扩大国内制造业对美国国家安全至关重要。根据2023年联合国数据,美国制造业产出占全球制造业产出的17.4%,较2001年的峰值28.4%有所下降。

  长期以来,美国制造业产出持续下降削弱了国内制造业产能。在汽车、造船、制药、科学技术产品、机床以及基础和加工金属等某些先进工业领域,维持强大且有弹性的国内制造业产能尤为紧迫,因为一旦竞争对象在这些领域获得足够的全球市场占有率,美国生产可能永久受损。同时,扩大国防工业部门的制造能力也至关重要,以确保能够生产保护国内外美国利益所需的国防物资和装备。

  事实上,由于美国向其他几个国家提供了大量军事装备,国内军事物资储备已不足以满足国防利益需求。此外,美国国防企业一定在生物制造、电池和微电子等一系列关键领域开发新的先进制造技术。若美国希望维持有效的安全保护伞以保卫公民、国土及其盟友和伙伴,就需要拥有庞大的上游制造和商品生产ECO,以在不过度依赖关键投入进口的情况下生产这些产品。

  对外国商品生产者依赖的增加还损害了美国经济安全,使供应链易受地理政治学disruption和供应冲击影响。近年来,美国经济在这方面的脆弱性在COVID-19大流行期间暴露无遗,当时美国人难以获得必需品;胡塞武装后来袭击中东货船时亦然。

  美国制造业产能下降还通过制造业岗位流失威胁经济。1997至2024年间,美国失去了约500万个制造业岗位,经历了历史上最大规模的制造业就业下降。许多制造业岗位流失集中在特定地理区域,这些地区制造业岗位的减少导致家庭组建率下降,并引发阿片类药物滥用等其他社会趋势,给美国经济带来了巨大成本。

  美国竞争力的未来取决于扭转这些趋势。如今,制造业仅占美国国内生产总值的11%,却贡献了35%的生产力增长和60%的出口。重要的是,制造业是美国创新的主要引擎,占所有专利的55%和研发(R&D)支出的70%。2003至2017年间,美国跨国企业在华研发支出年均增长13.6%,而同期在美研发支出年均仅增长5%,这证明了制造业与创新之间的紧密联系。此外,每个制造业岗位可在其他相关行业创造7至12个新岗位,助力经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

  正如不生产制成品的国家无法维持国家安全所需的工业基础,无法自给自足的国家也难以长期存续。2013年2月12日的《总统政策指令21》(关键基础设施安全与弹性)将食品和农业指定为“关键基础设施部门”,因其被视为“对美国至关重要,其功能丧失或破坏将对安全、国家经济安全、国民公共健康或安全,或上述各项的组合产生严重影响”。此外,我离任时美国农产品贸易保持顺差,但如今该顺差已消失。由于贸易伙伴实施的一系列新非关税壁垒,预计年度农产品贸易逆差将达490亿美元。基于上述原因,我特此宣布并命令:

  第1节国家紧急状态。作为美国总统,我的最高职责是确保国家及其公民的安全与经济安全。

  我已宣布因长期存在的巨额美国年度货物贸易逆差(仅过去5年就增长了40%以上,2024年达1.2万亿美元)所引发的国家紧急状态。该逆差反映了贸易关系中的不对称性,导致国内生产能力萎缩,尤其是美国制造业和国防工业基础。这些不对称性还影响了美国生产商的出口能力,进而削弱了其生产动力。

  具体而言,这种不对称性不仅包括外国贸易伙伴之间的非对等关税差异,还包括外国普遍的使用非关税壁垒,这些壁垒降低了美国出口的竞争力,同时人为提高了其自身商品的竞争力。非关税壁垒包括技术性贸易壁垒;非科学的卫生与植物卫生规则;知识产权保护不足;国内消费抑制(如工资压制);薄弱的劳工、环境和其他监管标准与保护;以及腐败。即使美国与贸易伙伴关税税率相近,这些非关税壁垒仍会导致重大失衡。

  这些失衡的累积效应是资源从国内生产商转移至外国企业,减少了国内制造商的扩张机会,进而导致制造业岗位流失、产能下降和工业基础(包括国防工业部门)萎缩。与此同时,外国企业更有能力扩大生产、再投资于创新并在全球经济中竞争,损害了美国的经济和国家安全。

  某些关键和先进工业部门缺乏足够的国内制造能力(长期巨额年度货物贸易逆差的另一结果),也因美国经济对供应链中断的抵御能力变弱而损害了经济和国家安全。最后,长期巨额年度货物贸易逆差及随之而来的工业产能损失削弱了军事准备;只有通过迅速采取纠正行动重新平衡美国进口流量,才能解决这一脆弱性。随着近期海外武装冲突加剧,这种对军事准备和国家安全态势的影响尤为严重。我呼吁公共和私营部门一起努力,加强美国的国际经济地位。

  第2节对等关税政策。美国政策旨在通过对所有贸易伙伴的进口商品加征从价税(本命令另有规定者除外)来重新平衡全球贸易流量。所有贸易伙伴进口商品的附加从价税初始税率为10%,此后不久,本命令附件I所列贸易伙伴的附加从价税将按附件I规定的税率提高。这些附加从价税将持续适用,直至我认定上述潜在情况得到满足、解决或缓解。

  第3节实施。(a)除本命令另有规定外,所有进口至美国关税领土的商品应依法缴纳10%的附加从价税。该税率适用于2025年4月5日东部夏令时间凌晨12:01及以后申报进口供消费或从仓库提取供消费的商品,但2025年4月5日东部夏令时间凌晨12:01前在装货港装上船只并处于最终运输途中,且于该时间以后申报进口供消费或从仓库提取供消费的商品除外。

  此外,除本命令另有规定外,2025年4月9日东部夏令时间凌晨12:01起,本命令附件I所列贸易伙伴的所有进口商品应依法缴纳附件I规定的特定国家从价税。该税率适用于2025年4月9日东部夏令时间凌晨12:01及以后申报进口供消费或从仓库提取供消费的商品,但2025年4月9日东部夏令时间凌晨12:01前在装货港装上船只并处于最终运输途中,且于该时间以后申报进口供消费或从仓库提取供消费的商品除外。这些特定国家从价税适用于根据所有现有美国贸易协定条款进口的所有商品,除非另有规定。

  (b)本命令附件II所列商品应依法免缴本命令规定的从价税:(i)50U.S.C.1702(b)涵盖的所有商品;(ii)根据《1962年贸易扩展法》第232条及2018年3月8日第9704号公告(调整铝进口至美国)、经修订的2018年3月8日第9705号公告(调整钢进口至美国)、经修订的2020年1月24日第9980号公告(调整铝制品和钢制品进口至美国)、2025年2月10日第10895号公告(调整铝进口至美国)和2025年2月10日第10896号公告(调整钢进口至美国)征收关税的所有钢铁和铝制品及衍生品;(iii)根据经修订的《1962年贸易扩展法》第232条及2025年3月26日第10908号公告(调整汽车和汽车零部件进口至美国)征收附加关税的所有汽车和汽车零部件;(iv)附件II所列别的产品,包括铜、药品、半导体、木材制品、某些关键矿物以及能源和能源产品;(v)来自适用《美国协调关税表》(HTSUS)第2栏税率的贸易伙伴的所有商品;(vi)未来根据《1962年贸易扩展法》第232条采取行动可能征税的所有商品。

  (c)本命令设定的税率除适用于其他应缴关税、费用、税费或收费外,另有规定者除外。

  (d)依据2025年2月1日第14193号行政命令(为应对非法药物通过北部边境流入而征税)、经修订的2025年2月3日第14197号行政命令(北部边境局势进展)和2025年3月2日第14231号行政命令(修订为应对非法药物通过北部边境流入而征税),我已对加拿大某些商品加征一定的关税以应对国家紧急状态。依据2025年2月1日第14194号行政命令(为应对南部边境非法药物和偷渡客流入而征税)、经修订的2025年2月3日第14198号行政命令(南部边境局势进展)和2025年3月2日第14227号行政命令(修订为应对南部边境局势而征税),我已对墨西哥某些商品加征一定的关税以应对国家紧急状态。由于这些边境紧急关税行动,根据HTSUS总注释11条款,包括第98章第XXIII分章和第99章第XXII分章规定的《美国-墨西哥-加拿大协定》(USMCA)相关待遇,加拿大或墨西哥的所有商品继续有资格以优惠条件进入美国市场。然而,不符合USMCA原产资格的加拿大或墨西哥商品目前需缴纳25%的附加从价税,而不符合USMCA原产资格的加拿大进口能源或能源资源及钾肥目前适用10%的较低附加从价税。

  (e)根据本命令对加拿大或墨西哥商品征收的从价税不得与(d)款所述现有命令规定的从价税叠加。若(d)款所述命令被终止或暂停,符合USMCA原产资格的加拿大和墨西哥所有商品将免缴附加从价税,不符合USMCA原产资格的商品将适用12%的从价税。但这些对加拿大和墨西哥商品征收的从价税不适用于能源或能源资源、钾肥,或符合USMCA免税待遇且为在美国实质性完成的商品的零部件。

  (f)一般而言,本命令或后续命令规定的从价税仅适用于受影响商品的非美国成分,前提是该商品价值中至少20%为美国原产。本款中,“美国成分”指完全在美国生产或在美进行实质性改造的零部件价值。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CBP)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有权要求在进口时提交有关信息和文件,以确定和核实商品的美国成分价值,以及确定和核实商品是否在美国实质性完成。

  (g)除符合19CFR146.43定义的“国内状态”可免税入境的商品外,适用本命令第2节税率且于2025年4月9日东部夏令时间凌晨12:01及以后进入外贸区的商品,必须以19CFR146.41定义的“特许外国状态”入境。

  (h)19U.S.C.1321(a)(2)(A)-(B)规定的免税小额进口待遇继续适用于(a)款所述商品。19U.S.C.1321(a)(2)(C)规定的免税小额进口待遇继续适用于(a)款所述商品,直至商务部长通知总统已建立充分系统,能够全面、迅速处理和收取本款规定的小额进口商品应缴税款。通知发出后,19U.S.C.1321(a)(2)(C)规定的免税小额进口待遇不再适用于(a)款所述商品。

  (i)2025年4月2日关于中国低价值进口商品的《进一步修订应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成阿片供应链关税的行政命令》不受本命令影响,相关商品的所有关税和费用仍按该命令规定征收。

  (j)为降低转运和规避风险,本命令或后续命令对中国商品征收的所有从价税同样适用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商品。

  (k)为设定本命令所述税率,HTSUS按附件规定做修改。这些修改自附件指定日期起生效。

  (l)除非另有明确说明,任何与本命令不一致的先前总统公告、行政命令或其他总统指令或指南,均在必要范围内被终止、暂停或修改,以确保本命令的充分实施。

  第4节修改权限。(a)商务部长和美国贸易代表应与国务卿、财政部长、国土安全部长、总统经济政策助理、贸易与制造业高级顾问及总统国家安全事务助理协商,若本行动未能有效解决上述紧急状况(包括贸易逆差扩大或美国贸易伙伴近期扩大非对等贸易安排,威胁美国经济和国家安全利益),应向我建议必要的进一步行动。

  (b)若任何贸易伙伴因本行动对美国采取报复措施(如对美国出口加征一定的关税或采取其他措施),我可进一步修改HTSUS,提高或扩大本命令所征关税的范围,以确保行动有效。

  (c)若任何贸易伙伴采取重大步骤纠正非对等贸易安排,并在经济和国家安全事务上与美国充分协调,我可进一步修改HTSUS,降低或限制本命令所征关税的范围。

  (d)若美国制造业产能和产出继续恶化,我可进一步修改HTSUS,提高本命令所征关税。

  第5节执行权限。商务部长和美国贸易代表应与国务卿、财政部长、国土安全部长、总统经济政策助理、贸易与制造业高级顾问、总统国家安全事务助理及国际贸易委员会主席协商,特此授权行使《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赋予总统的所有必要权力以执行本命令。各行政部门和机构应在其职权范围内采取一切适当措施执行本命令。

  第6节报告要求。美国贸易代表应与国务卿、财政部长、商务部长、国土安全部长、总统经济政策助理、贸易与制造业高级顾问及总统国家安全事务助理协商,特此授权根据《国家紧急状态法》第401(c)条(50U.S.C.1641(c))和《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第204(c)条(50U.S.C.1703(c)),向国会提交关于本命令所宣布国家紧急状态的定期和最终报告。

  (c)本命令无意且不创设任何可由任何一方针对美国、其部门、机构、实体、官员、雇员、代理人或其他个人依法或依衡平法主张的实体或程序性权利或利益。